甘肃**企业手续 咨询热线: 杨老师 Q 地址:兰州市双城门凤鑫大厦1606 嘉峪关高新认证高新复审专业市场酒泉高新认证高新复审专业市场甘肃高新认证高新复审专业市场: 甘肃恒利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嘉峪关酒泉甘肃公司要办理**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税收优惠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认定的新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四项指标是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 甘肃**企业认定 甘肃高企在那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根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备案批次。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效率,从今年起,将《关于**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中关于备案批次的相关规定调整为:各地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备案的批次为每年复审2批、新认定1批,并在当年的10月31日前完成纸质、网络系统的备案资料提交;更名批次为每年2批,可全年进行报备。 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对2014年度本地区**企业申请批次进行了安排并且下发通知的地区,可依照以往报备批次要求执行。 2、年度总结。为及时掌握、发现各地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好的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请在当年的12月15日前提交本地区年度**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认定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上年度税收优惠情况等。2013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3月20日前提交。 特此通知。 全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