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材料分为说明文档和源代码文档,基本要求
1、 名称统一原则:说明文档和源代码中出现该申请软件名称时,必须与申请表中的全称或者简称一致(包括版本号),不能出现其他名称。重点注意说明文档中使用演示截图中出现的软件名称。
2、 时间规范原则:说明文档和源代码中出现软件测试演示数据相关时间日期时,所显示的日期必须是公司成立之后到申请表中所定义的软件开发完成之前中间的时间段,逻辑时间或其他特殊时间除外。重点注意说明文档的截图中出现的时间,例如系统电脑显示日期等。
3、 权利清晰原则:鉴别材料要求阐明权利归属。说明文档,在表明权利人的位置,不能出现除申请者以外的公司或者个人名称。源代码中不能出现个人签名或者其他公司名称。文档和源代码中都不能出现完成时间前的版权申明字样。
高版本说明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中所申请的软件,以V1.0为软件的起始版本,出现**V1.0版本的软件的申请一般是分为三种情况。
1、 所申请的软件版本为前期所发表版本的升级版本,例如原先登记了V1.0,现在进行了升级,申请V2.0,因为国家规定,在进行大版本的升级即个位数以上版本升级时,需要重新进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需要提交一个新增版本功能说明,说明在原有的版本上,增加了那些功能。
2、 所申请的软件版本即为原创版本。例如,所申请的为V3.0,前期也没有任何登记申请和发表的记录。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交一份《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可在网站下载)
3、 所申请的软件产品的版本号为字母或汉字等特殊版本号时,也应该提交一个版本说明,可以按实际情况自己编写或参照《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填写。